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《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长城管政发〔2023〕36号
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《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湘江新区行政执法局,芙蓉区、长沙县行政执法局,各区县(市)城管执法局:
现将《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长沙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常态化实施方案
为全面贯彻实施《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加强管理执法力度,促进生活垃圾“投放有序、收运规范、处理合规”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目标任务
坚持“规范管理、严格执法”两手抓,推动生活垃圾管理责任机制有效落实,精准聚焦“分类投放、分类收集、分类运输、分类处理”等重点环节,逐环节监管把关,依法惩处违反《条例》行为,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,有效提升长沙垃圾分类工作成效。
二、实施范围
(一)湘江新区、芙蓉区、天心区、开福区、雨花区行政区域;
(二)望城区、长沙县、浏阳市、宁乡市城区范围,及各乡镇农民集中居住区域。
三、工作重点
依据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《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重点查处下列违法行为:
(一)单位和个人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,随意倾倒、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;
(二)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、住宅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点、公共场所、在建工程区域、大型活动场地的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、未按规定分类清运或转运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;
(三)生活垃圾收集、运输单位将已分类生活垃圾混合收集、运输,未按规定时间收集、运输,以及未使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专用车辆,或者未实行密闭运输、未实施在线监管的违法行为;
(四)生活垃圾处理单位不执行行业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违法行为。
四、工作措施
(一)加大执法宣传,营造积极氛围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,切实加大垃圾分类执法宣传。一方面,要注重面上宣传,通过在城市广场、商业街区、交通节点等区域设点的宣传方式,设置宣传板报、发放宣传资料,接受市民群众法制咨询,普及法规规定和分类常识,有效提升市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、支持率、参与率,扩大社会影响力;另一方面,要做好重点宣讲,积极组织普法上门“五进”工作(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学校、进小区、进村组),做好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制度的宣传解读,督促各单位形成依法履责、主动分类、准确分类的良好习惯,夯实工作基础。
(二)强化执法检查,压实主体责任。认真落实《条例》规定,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清(转)运、收集运输、处置等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检查,督促责任主体依法履责。一是要常态开展执法普查。按照属地原则,对辖区各类办公及生产经营场所、住宅小区和农村集中居住点、公共场所、在建工程区域、大型活动场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常态化、全覆盖的执法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苗头,督促问题整改。二是要定期组织联合检查。会同管理部门全面加强垃圾站(场)收集环节的监管,现场检查管理责任人分类清运转运生活垃圾情况,加强环节管控和违规问题溯源,倒逼管理责任人依法履责。三是要适时推进专业监管。由管理部门会同辖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生活垃圾收集、运输单位及生活垃圾处理单位的监督检查,促进责任单位合法合规收集、运输、处置生活垃圾。
(三)加强执法处罚,遏制违法行为。坚持“处罚和教育相结合”的原则,全方位开展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处罚。一是要结合显性勤务安排,在商业繁华区域、重要广场、重点部位设置垃圾分类执法示范岗,采取现场监管、视频监控等方式,定期组织开展街面垃圾分类执法行动,现场纠正和查处乱扔垃圾和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,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形象影响力。二是要结合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,依法责令管理责任人改正不按规定分类清(转)运生活垃圾的行为,并及时做好相关问题整改的复查,对拒不改正的,依法严格查处,倒逼管理责任人依法对管理区域内单位、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进行指导、监督。三是要建立垃圾分类执法举报快速反应机制,积极应对辖区管理责任人违法线索报告和市民举报,依法查处单位、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市局负责统筹全市生活垃圾管理执法工作,局相关处室依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、协调和联络。各区县(市)城管执法部门要细化工作责任,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政策要求落地落实。各区县(市)请于每月26日前报送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开展情况表(附件1)。(联系人:刘琰,联系电话:88668152,邮箱:hncscg999@163.com)
(二)健全机制,依法治理。各区县(市)城管执法部门要立足执法实际,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标准、法律法规、执法程序规范等培训,提高一线执法队员业务能力;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监管机制,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常态化、长效化;对群众举报、部门移送以及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,快速启动执法程序,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树立法律权威。
(三)加强督导,确保效果。市城管执法支队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检查,抽查执法办案情况,及时发现和交办问题,将各区县(市)执法办案情况纳入垃圾分类专项考核,每季度进行评分排名并通报讲评。
【来源:长沙市城管执法局】

